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东方名居小区二期建设工程已由红发改投资〔2014〕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红安县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红安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红安县杏花乡城东工业园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4#楼10881.83平方米、 6#楼15536.75平方米、 10#楼1047.46平方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4#楼约1121万元 6#楼约1600万元 10#楼约108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目标: 合格 2.5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365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5.6. 2.6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方名居小区4#、6#、10#楼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涵盖内容 2.7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6#、10#楼,二标段为:4#楼 2.8 其他:投标单位可以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xml:namespace>3.1.1资质要求:一标段具备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二标段具备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 2.1.2业绩要求:近3年具备建筑工程 类似项目业绩;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二年企业无亏损; 3.1.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企业及企业法人近二年无违规违纪被有关部门通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2.1一标段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标段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 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网址:http://www.haggzyjy.com/)。 4.2网上注册成功的企业需持诚信承诺书,会员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及B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以上所有原件加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手续。 4.3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红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30日至2015 年5月8 日 16 :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在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招标文件费请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报名处理),按要求从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9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haggzyjy.com/)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红安县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秦遵寿13972710802 7.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红安办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秦安平1363610503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红安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地 址:红安县红金龙大道6号 电 话: 0713-5256733 2015 年 5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