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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检察院两辆公务用车挂牌转让公告 (2015红采挂01.02号)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产权交易】 点击数:5195 更新时间:2015/3/2 10:07:57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检察院两辆公务用车挂牌转让公告 (2015红采挂01.02号)

 

根据财政部第35号、第36号令的有关规定,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红安县财政局的委托对红安县检察院北京现代车BH7200MW型轿车一辆、车牌号为鄂JB200警;风神牌EQ7202BA型轿车一辆,车牌号为鄂JB030警,进行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北京现代车BH7200MW型轿车一辆、车牌号为鄂JB200警,于200512月购买登记;风神牌EQ7202BA型轿车一辆,车牌号为鄂JB030警,于200612月购买登记,经湖北中瑞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鄂中瑞恒信评报字[2015]JH01号车辆评估报告书评估如下:

北京现代车BH7200MW型轿车一辆、车牌号为鄂JB200警,起始价为人民币26700元整; 

风神牌EQ7202BA型轿车一辆,车牌号为鄂JB030警,起始价为人民币19300元整。

通过挂牌方式进行有偿转让,有行车证,其过户手续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申请人可于201532日至201536下午1500报名截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过期不予受理。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36日下午1500时截止,过期不予受理(以银行到帐为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安支行

  号:17637201040008570

收款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标的展示地点:红安县人民政府院内

四、竞买开标时间:201536日下午1500时,过期不予受理。

五、转让方式: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每次报价最少加价1%,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 报名咨询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财政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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