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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2011年度巩固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肥料公开招标公告(第二号) | |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3243 更新时间:2013/6/7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2011年度巩固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 肥料公开招标公告(第二号) 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经红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县林业局拟对我县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后续产业建设所需物资(主要是肥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红安县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后续产业建设。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的肥料品种:1、复合肥料;2、纯饼肥(菜籽饼)。 四、采购数量及标段划分:一标段:复合肥料200吨左右;二标段:纯饼肥(菜籽饼)150吨左右。 五、参加招标采购的商家须出具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生产厂家须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 (2)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 (4)具有投标肥料(2012年度至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经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 (5)近3年内该款货物单项销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类似供货业绩至少1例(报名时须持提供所有的) 2、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 (1)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 (2)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经营证明或代理经销证明(一标复合肥料提供); (4)近3年内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类似供货业绩至少1例(报名时须持提供所有的) (5)授权的生产厂家须具备上述1款所有资格要求。 六、法律效力:本次公开招标均构成合同性质,具有法律效力。 七、费用: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或个人承担。 八、报名时间及发放标书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2013年6月8日至2013年6月17日16时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需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项合同、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九、报名地址: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林业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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