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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环境保护局乘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3403 更新时间:2013/7/5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环境保护局乘客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红安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红安县环境保护局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资金来源

自筹。   

2.招标内容

红安县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基础设施环境监控中心楼高10层,本次采购内容为2部电梯:为无齿轮小机房电梯,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30天交货,交货后安装工期20天,总工期50天。

电梯规格

表2.1  电梯规格、参数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层站数

控制

方式

速度(m/s)

载重(kg)

提升高度(m)

井道净尺寸

宽度

(㎜)

深度(㎜)

1

乘客电梯

2

10层/10站/10门

单台单控

1.5

1000

约30

(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100

2100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

3.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或电梯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电梯制造商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等相关证书。

3.4电梯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在湖北地区设有分公司,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和备品备件库。

3.5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6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7月-2013年7月)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

3.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3年7月5日2013年7月12日上午10:00时候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近三年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唯一授权书(以上所有原件加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 月24日9 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电话:0713-5256733    13607253533

 

 

                                       红安县环境保护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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