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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红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永佳河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298 更新时间:2009/2/11 【字体: 】【关闭窗口

招 标 公 告

1、湖北省红安县永佳河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已经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工程属土地整理项目,总面积约484.42公顷,预计投资1410.68万元,划分4个标段。具体各个标段的情况为:一标段建设规模为105.5078公顷,预计投资372.78万元,地点在二里河村、桃花村、汪河村、周垅村;二标段建设规模为123.0922公顷,预计投资356.32万元,地点在周垅村、张西元村;三标段建设规模为148.8055公顷,预计投资347.53   万元,地点在汪河村、周垅村、徐门寨村;四标段建设规模为161.486公顷,预计投资329.01万元,地点在汪河村。

(2)招标范围:土地平整、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其它工程,详见各标段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所涵盖内容。

(3)项目建设地点为:红安县永佳河镇;工程类别:三类。

(4)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4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4月8日,工期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及项目规划设计所确定的合格标准。

3、凡有意参与本次工程投标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应为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中2007年和2008年备案公示的土地开发整理施工企业,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营)体形式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不论什么理由只要有分包、转包内容,或组成联合体投标,均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报名须企业法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证或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8日下午 4:30止,报名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投标申请人可按本公告后所附地址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9年2月12日2009年2月18日下午4:30时止(每天上午 8时至11时 30分,下午 2时至 4时3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届时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将有专人负责接受报名并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含网员信息费),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9年2月19日上午9时以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红安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8楼会议室。资格预审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湖北省红安县永佳河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以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8、招标人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于2009年2月20日上午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一定是正式投标人。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摇号划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0、报名地点:红安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8楼会议室。

11、其他事项说明:①本工程招标实行“明标明投、合理低价、科学择优、全程监管”的办法。②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万元,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行:红安建行营业部,账号:42001676308050003210,户名:红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未中标施工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施工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除转作履约保证金外,其余部分无息退还。以到账户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账的投标人作自动弃权处理不再参与本次的投标活动。③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④本工程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2003] 857号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⑤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盖章):红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代理机构(盖章):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文良 13636042756(业主)

邓又春 13636123833(代理)

日    期:200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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