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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文明县城单立柱钢结构双面宣传牌工程招标公告(第二号)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199 更新时间:2009/7/10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招 标 公 告(第二号) 1、红安县宣传部拟建文明县城单立柱钢结构双面宣传牌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 约22万元。 (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红安县阳福公路县城入口处四马山加油站路旁。 (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 年 8 月 1 日,工期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合格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叁级及以上钢结构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或叁级项目经理。 5、投标人申请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 8、逾期送达或者未送到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人将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到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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