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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房地产管理局大田王家廉租住房工程监理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184 更新时间:2010/11/16 【字体: 】【关闭窗口

              招标公告

红安县房地产管理局大田王家廉租住房工程监理,已经由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田王家廉租住房工程监理

 2、施工地点:红安县杏花大道烈士陵园东侧

3、工程总投资:约1800万元

4、质量要求和工期:质量合格、工期180天

二、 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参加本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

2、工程施工监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近3年内具备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建设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经验,具备相应监理技术装备及监理技术。
(3)投标人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
(4)投标人在本工程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业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3年内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5)监理机构配置要求:
   拟在本工程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原则上采用资

格后审,如果至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企业个数超过柒家不包括柒家,则采用资格预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标书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1月22日下午16:3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单位资质证、营业执照、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建设局注册登记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5256733

 

红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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