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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高桥镇新农村建设试点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439 更新时间:2011/4/2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高桥镇新农村建设试点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鄂华益招标[2011]0402

 

一、招标条件

红安县高桥镇新农村建设试点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红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红安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主要内容为:红安县高桥镇新农村建设试点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建设规模666.67公顷,预算投资2359万元。共分5个标段进行招标。

2、工程地点:红安县高桥镇

3、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5、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并在网上公示的企业,且不在处罚期间;

6、投标人(含投标单位法人和在职职员)必须提供经检察机关查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需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起止时间为2011年4月2日起2011年4月11日下午16:00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专用账户: 
    收 款 人: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红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2000559068—1001-7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招标人凭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回执原件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单位名称。未能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原渠道退回各投标人基本账户。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先报名、抽签确定投标入围资格及投标标段,开标后再进行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报名单位凭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原件,同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文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1年4月2日2011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报名,报名截止至2011年4月11日下午16:00时。申请人须在报名资料封面上标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顺序号,以备核查,并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名称及其联系手机及办公室电话。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及图纸及技术资料费,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光盘、图纸及技术资料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报名单位抽取投标入围资格及标段后凭收款收据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未抽中入围资格的投标报名单位凭收款收据退还文件及资料费用。

2、抽签确定投标入围资格及投标标段

本次招标一个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本项目分5个标段,每标段正式投标人确定为9家,合计45家。报名超过45家的,抽签确定投标入围资格和标段;报名不足45家的,原则上按平均分配各标段投标人数量进行抽签确定标段。抽签办法:按报名顺序先抽取顺序号,然后按顺序号抽取入围号,入围家数为45家,1-9号为一标段入围号,10-18号为二标段入围号,19-27号为三标段入围号,28-36号为四标段入围号,37-45号为五标段入围号。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报名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于2011年4月11日下午16:30分,凭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原件到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公开随机抽取投标入围资格及投标标段,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所带证件不齐、没有签到或迟到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得参加抽签。

抽签确定投标标段后,入围单位凭交款收据于 2011年4月12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到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获取招标文件及光盘、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未入围投标单位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及资料费在2011年4月12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到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由代理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由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3、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需提交《投标资格后审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则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上午8:30分,地点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好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送达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后审工作,资格后审为合格制审查。凡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4、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上午8:30分)在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在报名时确定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安招标采购网(www.hazbcg.cn)、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www.hbgtzzb.org/index.aspx)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安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陈文良

电话:13636042756

 

招标代理单位: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红林    

电话: 13581276958

邮箱:hubeihuayi@163.com

 

二○一一 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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