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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河道改造及道路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053 更新时间:2011/10/11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

河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河道工程已由县政府召开的专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红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红安新型产业园河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红安县觅儿寺镇

第一标段:河道改造工程

该项目工程为浆砌块石工程,总长396 底宽6米,面宽12米。计划工期 100天。

第二标段:14号路道路延伸段土建工程

该项目工程承接14号道路分别向东延伸,总长4400 其中:道路一延伸段路基宽15米;道路二延伸段路基宽25米;道路三延伸段路基宽40米;道路四延伸段路基宽15米。计划工期 100天。

第三标段:5号道路土建工程

该项目工程5号道路是一条独立线路总长2600 路基宽15米。计划工期 100天。

第四标段:7号道路延伸段土建工程

该项目工程承接7号道路向西延伸,总长4500 道路七 延伸段路基宽25米。计划工期 100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本项目工程标的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担任本项目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是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或贰级项目经理。

3、每份资质可就上述的两个标的同时申请,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的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四、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 报名时间及发放标书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1017下午16:30止(北京时间),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其中:报名费500.00元,资料费500.00)售后不退。

七、 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 联系电话:0713—5240099 熊厚琼

  0713-5256733(综合招投标中心)

      

 

                       

 

 

 

湖北省红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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