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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人民法院拟建永河法庭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877 更新时间:2011/11/22 【字体: 】【关闭窗口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红安县人民法院拟建永河法庭工程,已经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10]6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永河法庭工程

2、施工地点:原永河法庭

3、工程总投资:47万元

4、质量要求和工期:质量合格、工期90

二、      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具有主项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程专业承包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最低投标价法,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标书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9日下午16:0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单位资质证、安全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建设局注册登记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人民法院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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