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信息中心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 正文
红安县新型产业园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3240 更新时间:2013/10/30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新型产业园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经红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红安县新型产业园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本期工程建设83个高清视频监控点,2个治安卡口,新建园区监控平台并与县局监控平台对接,预算总额为435万元。项目建设必须满足通过湖北省公安厅建审要求,满足湖北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相关规范,符合GB28181-2012《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项目建成后,能够实现园区入口、重要路段、重要部位夜晚看得见、白天看得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在政府采购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齐备,合格有效。

(3)具备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

(4)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5)近三年县级及以上类似本项目业绩;

(6)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7)投标人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代理销售商必须取得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摄像机、卡口、服务器、交换机、存储)的唯一授权。

五、报名时间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自公告之日2013年10月31日起至2013 年11月6日下午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产品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地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备案相关手续。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公安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30日

 


【字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