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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园区河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798 更新时间:2012/2/24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

园区河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园区河道改造工程已由县政府召开的专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红安新型产业园园区河道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

第一标段:座坡新村北小河道改造工程

该项目工程总长约700 。河道采用砼现浇箱涵,K0+000-K0+700桩号,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计划工期60天。

第二标段:阳福线东至7号路公路桥北河道改造工程

该项目工程总长约1400 米。河道采用浆砌块石护坡,K0+000-K1+400桩号,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计划工期60天。

第三标段:七号路公路桥南至700米段河道改造工程

该项目工程总长约700 米。河道采用浆砌块石护坡,K1+400-K2+100桩号,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计划工期60天。

第四标段:七号路公路桥700米处至高速路河道改造工程

该项目工程总长约680 河道采用浆砌块石护坡,K2+100-K2+780桩号,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计划工期60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本项目工程标的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担任本项目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是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或贰级项目经理。

3、每份资质可就上述的三个标的同时申请,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的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四、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 报名时间及发放标书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2224起至201232下午16:00止(北京时间),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其中:报名费1000.00元,资料费1000.00)售后不退。

七、 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 联系电话:0713—5240099 (熊厚琼)

  0713—5256733(综合招投标中心)

      

 

                      

 

 

 

湖北省红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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