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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拟建红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236 更新时间:2012/5/14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拟建红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

工程招标公告

红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拟建红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红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2、工程范围:工程施工、设备制造与安装、调试;具体包括签订合同

后按照施工图,包括渗滤液处理系统集成,成套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渗滤液处理设备车间、配套构筑物(池)、房的建设。

3、施工地点:红安县杏花乡五云山村周家坳

4、工程规模:日处理垃圾渗滤液50吨

5、工艺要求: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MBR+NF+RO”组合工艺。

6、工程总投资:约490万元

7、质量要求和工期:质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后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工期90天。

8、投标人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达到市政工程类规定的初步设计深度,投标人中标后配合设计院出具施工图。

二、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1个及以上在国内已经竣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处理规模不小于50吨/天,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需要同时提供工程业绩合同和环保部门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4、投标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5、考虑到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的技术风险大,本标段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办法,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标书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2年5月14日起至2012年5月21日下午16:0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单位资质证、安全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业绩合同与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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