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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公安局拟建指挥技术综合大楼工程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928 更新时间:2012/6/26 【字体: 】【关闭窗口

 

资格预审公告

1、 红安县公安局(招标人)拟建指挥技术综合大楼 工程,已由 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红发改投资(201081号文批准兴建。现决定对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 16098平方米;其中地下848.82平方米,地上15249.36平方米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涵盖内容

(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红安县城关镇发展大道

(3)工期:480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市优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合格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总承包施工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红安县公安局指挥技术综合大楼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可按本公告后所附招标机构地址从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自2012年6月26日起至2012年7月2日下午16:0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建设局注册登记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为9名,采取初步审查、详细审查、综合评分法等程序,按得分由高到低取前九名入围。

    7、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 2012年 7月 6

8:30以前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 红安县公安局指挥技术综合大楼(工程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9、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276下午16:00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1、投标保证金陆拾万元(不接纳现金,以转帐方式存入),存入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账户,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同一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6日上午8:30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红安县支行营业部

户名全称: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账号:100409555170010001

12、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机构地址: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公安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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