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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国资局拟建红安县文化中心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777 更新时间:2012/7/2 【字体: 】【关闭窗口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红安县国资局拟建红安县文化中心建设工程,已经由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红安县文化中心建设工程

2、施工地点:红安县城关镇四马山村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3664平方米

4、工程总投资:约1.38亿元

5、质量要求和工期:质量合格、工期两年

二、      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 具有主项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办法,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标书时间

2012年6月29日起2012年7月6日下午16:0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建设局注册登记。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国资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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