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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觅儿寺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BOT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317 更新时间:2012/7/30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觅儿寺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BOT 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红安县觅儿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红安县觅儿寺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招标编号:GXTC-1245038)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觅儿寺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已由红安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红安县觅儿寺镇粟林岗村; 2.2、招标范围:红安县觅儿寺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 2.3、建设规模:总规模 2.4、处理工艺:污水处理采用间歇式运行的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ASS生化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浓缩带式脱水一体化机处理工艺。 2.5、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6、项目占地: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8公顷。 2.7、特许经营期28年,不含建设期。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必须具有至少一个污水处理厂规模不低于 3.2、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5、近三年BOT方式投资污水处理厂项目无被解除协议事件发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污水厂初步设计文件押金1000元/套,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允许投标人将初步设计文件无损交回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押金退还投标人。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地点: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安县住建局十楼城建股)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等有效信息。 4.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开标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大厅(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六十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红安县支行营业部 户名全称: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账号:10040955517001000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红安县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安县觅儿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祥玉 联系电话:1358124956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 联系人:张永光 电话/传真/手机:13720096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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