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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觅儿寺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BOT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317 更新时间:2012/7/30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觅儿寺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BOT

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红安县觅儿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红安县觅儿寺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招标编号:GXTC-1245038)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觅儿寺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已由红安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红安县觅儿寺镇粟林岗村;

2.2、招标范围:红安县觅儿寺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

   2.3、建设规模:总规模4万m3/d。其中近期1万m3/d、发展中期视具体情况增加1万m3/d、远期增加2万m3/d,中远期建设时间根据发展另定;

   2.4、处理工艺:污水处理采用间歇式运行的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ASS生化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浓缩带式脱水一体化机处理工艺。

2.5、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6、项目占地: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8公顷。

2.7、特许经营期28年,不含建设期。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必须具有至少一个污水处理厂规模不低于4万m3/d项目BOT业绩;

    3.2、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5、近三年BOT方式投资污水处理厂项目无被解除协议事件发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污水厂初步设计文件押金1000元/套,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允许投标人将初步设计文件无损交回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押金退还投标人。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30日9:00至2012年8月3日17:00时。

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地点: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安县住建局十楼城建股)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等有效信息。

4.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上午9:30时整。

开标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大厅(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六十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2年8月19日下午16: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入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逾期无效。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红安县支行营业部

户名全称: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账号:10040955517001000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红安县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安县觅儿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袁祥玉

联系电话:1358124956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

联系人:张永光 

电话/传真/手机:1372009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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