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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1年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946 更新时间:2012/8/15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1年度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1年度项目已由冈水利库[2012]82号、[2012]83号、[2012]84号、[2012]208号文批准建设,投资计划已经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红安县小型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红安县小型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为:静居庵水库、冷冲水库、沙冲水库、沙河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近3年内(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已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须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4)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6)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水利工程类专业项目经理证书(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内必须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7)须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8)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9) 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以招标文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于2012年8月27日2012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近三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类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

(6)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7)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外省企业提供);

(8)企业近三年完成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有效证明材料。

4.2  本合同工程执行压证上岗制度。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大厅(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chinabrr.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安县小型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燕林     

联 系  电话:0713-524100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6号华银大厦2207室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祝永辉

电        话:027-87211436转623

传        真:027-87211436转615

邮        箱:jiangherunze_hb@126.com

日        期:2012年 8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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