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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网:强化监管促规范 提高质量见效率
所属栏目:【工作动态】 点击数:3479 更新时间:2006/9/17 【字体: 】【关闭窗口

强化监管促规范 提高质量见效率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05年,黄冈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以财政系统行风评议为契机,在省厅采购处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各业务科室的紧密配合下,本着“上规模、建机制、抓规范、促效益”的思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拓宽政府采购层面,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努力提高采购质量、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财政四项改革之一,是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源头治腐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围绕“加强监管、规范运作、扩大规模”的主题,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一是从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入手,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与执行。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采购资金的可靠保证。目前,全市11个预算单位均随同部门预算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且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批复面都超过了80%。市本级和麻城、罗田、黄梅等县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批复覆盖面达到了100%。今年年初,黄冈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配合市级预算编制部门,对市级50家实行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了细致地审查汇总,实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设计预算表样,统一编报口径,统一审查预算草案,统一预算执行时间,明确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细化采购项目及标准。此外19家没有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也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增强了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

  二是从严格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入手,履行监管职责。
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考核的依据。今年,全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坚持“先预算后计划”的管理理念,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首先由各相关业务主管科室把关资金来源,然后由当地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逐项审核,批复具体的采购方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市各级政府采购计划上报、下达率均达到了100%。其中,麻城市、浠水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分别为197批次和428批次。

  三是从规范采购程序入手,实现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
我们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一是严格操作程序。首先是根据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以及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确定合理的采购方式。其次对不同的采购方式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以保证采购质量最优、性价比最佳,尽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二是加强现场监督。对于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现场监督,请司法公证部门对操作程序和招标结果予以公证,依法运作。三是简化操作程序,实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全市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对政府采购资金,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实行先验收后付款,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达中标成交供应商,缩短了付款时间,简化了办事程序,维护了中标成交商的合法利益。全市财政直接支付率为83%。市本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额为6726.51万元,财政直接支付率为86.16%。

  四是从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入手,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
政府采购工作享誉“阳光下的交易”,更要突出地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一年来,全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坚持“阳光操作”: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对政府采购招标及竞争性谈判等相关信息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地方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开发布,对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公开,对采购程序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为供应商提供便捷的信息平台,使政府采购活动运作完全透明,便于公众监督。二是及时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作出公正处理。市本级、浠水、武穴等地采购办接受对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投诉共7起,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了及时纠正和查处,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真实地体现了公正的政府采购原则,维护了政府采购的权威,保证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健康运行。

二、以创造效益为工作目标,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今年以来,全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以财政性资金为中心,拓宽政府采购层面,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取得显著效益。

  一是在政府采购规模上有新突破。
2005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预算44856万元,比去年34020万元增长31.85%。累计支付政府采购资金40138万元,比去年29861万元增长34.42%,占全市年度一般财政支出440285万元的9.12 %。累计节约财政资金4718万元,比去年4158万元增长13.47%,节约率为10.52%。财政直接支付率由去年的71%增长到83%。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预算8613万元,比去年增长69.54%;累计支付政府采购资金7807万元,比去年增长71.58 %,占市级年度一般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5.73%。节约资金806万元,比去年增长50.06%,节约率为 9.36%。财政直接支付率由去年的71%增长到86.2%。

  二是在采购方式管理上求效益。
一年来,我们加强采购方式管理,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缩短了采购时间,提高了时效。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改变了过去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硬性确定采购方式的作法,针对一些技术含量高,采购方案不够完备,采购金额大的采购项目,大胆而灵活机动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与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相比,大大缩短了采购时间,最大限度地满足了采购单位的需求。二是节约了大量的政府采购资金,效果极为明显。如:黄冈市“金保工程”网络系统集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40万元,通过长达8天的竞争性谈判,成交金额仅为330万元,资金节约110万元,节约率达25%,效果很好。英山县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节约大型会议费近20万元。此外,黄梅、浠水等地3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共计节约采购资金达188万元。

  三是在政府采购范围上有新拓展。
今年以来,我们将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市采购办拓宽采购资金范围,使市级城市建设资金进入政府采购监管的视线,对市级环卫、道路改造、园林苗木等采购项目资金200多万元,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节约城市建设资金25.3 万元,节约率12.65%。浠水县政府采购办将广播有线器材、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节约资金达68万元。黄梅县政府采购办对黄梅大剧院和县一中体育馆两大工程采购项目进行了全过程监管,工程总造价3205万元,实际采购额3085万元,节约资金12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履行监督职能。
  强化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履行监管职责,既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义务,也是责任。今年来,全市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施有效监管,处理好监督与管理的关系,让“阳光工程”阳光更加充足。

  第一,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提高工作质量。
一是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我们根据省财政厅《湖北省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结合黄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订了《黄冈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并由黄冈市政府下文执行。二是维护协议供应商的的合法权益,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年初,市政府采购办对2005年度未中标的供应商进行了核对清理,对2004年协议供应商已授牌匾予以全部收回,清退2004年度的履约保证金,维护了2005年度市级协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市级协议采购市场,增强了市级协议供应商信守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尽职尽责做好2006年度协议供应商招标工作。今年12月中旬,对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财产保险、办公用品、汽车维修装璜等类别协议供应商招标活动,市政府采购办尽心尽力,分项招标,从方案的议定、评分标准的制订、招标公告的发布到中标结果的公开,前后历时十八天,严格遵循“分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取得了协议供应商的广泛共识,圆满完成了招标任务。四是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市本级、麻城市等,对于协议供应商,严格管理,对服务质量、价格水平进行日常监管,有效防止了降低服务水平、抬高价格等行为。对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加强采购合同履行、验收管理,提供优质诚信服务。

  第二,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是各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与当地行政监督部门形成合力,一头对外,避免了重复多头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全市政府采购工作重点检查面均达到了30%以上。黄冈市采购办与市财政监督局加强协调配合,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纳入日常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市本级26家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已达到37.68%,并对这些单位两年来的政府采购违规违法行为合计金额1129.81万元,依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使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步入了法制化、经常化的轨道。麻城、英山、罗田、武穴等地政府采购办,联合当地纪委、财政监督局、审计局对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效果明显,极大地促进了各预算单位自觉地规范采购行为。

  第三,以管采分离、职能分离为原则,理顺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全市政府采购机构分设、职能分离工作,已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基本到位。在目前未单设集中采购机构的情况下,黄冈市本级政府采购执行业务暂时采用委托代理公司代理执行的模式运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履行自身的监管职责,严格实行了“管采分离”,理顺管理关系,明确定位自身的“裁判员”职责,不再从事采购执行工作。绝大多数县市政府采购中心已单独成立,独立执行采购业务;红安、麻城、英山等县市将政府采购中心并入当地综合招投标中心合署办公,统一运作,这不仅完全理顺了“管采关系”,而且大大提升了监管的质效。

  第四,加快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化建设,提高管理手段。
掌握现代化的技术管理手段,是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客观要求。今年以来,我们注重实效,加强政府采购网络化建设。一是黄冈市政府采购办与局国库支付管理系统联网,政府采购资金实现了网上审批,网上支付,既强化了管理手段,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全市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已会同当地财政局信息中心,在完善财政网络系统平台的情况下,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已基本完成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的安装调试并已试运行,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行电子采购制度,将政府采购网络建设全部纳入“金财工程”系统建设,以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网、管理网、电子商务网,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网络化。三是精心组织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手段。12月24日至26日,市政府采购办联合蓝星电脑公司对市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举办了三期系统培训,人数达200人,将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延伸到各预算单位,从而为实现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网上交易,提高工作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建设高素质的政府采购人员队伍。

  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业务水准高,操作程序严格,突出地体现了窗口服务的特点,代表着财政部门的形象。因此,全市政府采购干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强化全局观念、服务观念、效率观念,增强自身修养,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财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今年以来,全市政府采购队伍增加5人。其中,黄冈市财政局对采购办人员作了相应调整,配备了业务骨干,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

  一是以健全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为契机,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全市已基本完成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的安装调试并已试运行,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加大了业务培训,“要求各预算单位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都能熟练地操作政府采购网络管理系统,增强了自身业务素质,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以全省财政系统政府采购量化考核验收工作为契机,充分调动工作的主动性。2005年,全市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围绕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改革量化考核标准,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厅的考核验收工作,获得省厅考核验收组的高度评价。

  三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与加强财政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增强政府采购队伍的职业素养。全市政府采购干部加强了自我纪律约束,规范了自身行为,严格遵守财政六项公开承诺:依法理财不违规;提高效率不拖延;公开公正不隐瞒;接待群众不推诿;遵纪守法不越轨;清正廉洁不谋私,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树立了财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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