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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和非公益性城建
所属栏目:【工作动态】 点击数:3311 更新时间:2006/12/17 【字体: 】【关闭窗口
财政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和非公益性城建

作者:于晶波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时间:2006-12-11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今日在“二00七年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中国将坚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将严控财政性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和非公益性的城市建设。

  马凯要求,要切实用好管好中央政府建设投资,确保“三个高于”: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用于支持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用于西部大开发的投入,均要高于今年。与此同时,中国将严控财政性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和非公益性的城市建设。

  为巩固当前宏观调控成果,明年中国将继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将根据不同行业情况,适当提高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把好新上项目的市场准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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