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和非公益性城建 |
|
所属栏目:【工作动态】 点击数:3493 更新时间:2006/12/17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
作者:于晶波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时间:2006-12-11 |
|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今日在“二00七年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中国将坚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将严控财政性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和非公益性的城市建设。
马凯要求,要切实用好管好中央政府建设投资,确保“三个高于”: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用于支持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用于西部大开发的投入,均要高于今年。与此同时,中国将严控财政性资金用于楼堂馆所和非公益性的城市建设。
为巩固当前宏观调控成果,明年中国将继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将根据不同行业情况,适当提高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把好新上项目的市场准入关。
|
|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