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信息中心 >> 工作动态 >> 正文
周坚卫常务副省长在全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所属栏目:【工作动态】 点击数:3250 更新时间:2007/8/11 【字体: 】【关闭窗口
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全省招投标管理工作水平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常务副省长 周坚卫
    《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306号令)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省积极探索创新招投标监管体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的重大举措。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贯彻《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2001年11月省政府以219号令颁布了《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省政府219号令实施以来,在维护全省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源头治腐和反对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体上看,我省招投标发展形势是好的。特别是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研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省招投标市场秩序逐渐规范,招投标范围不断扩展,已从工程领域扩展到货物和服务领域,以及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诸多领域。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依法招标意识逐渐增强,招投标工作已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占有突出位置,为社会各界所广泛接受。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如:管理体制不顺、场外交易比较普遍、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标时有发生、评标专家和专家库问题突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过多过滥等。针对上述矛盾和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省有关部门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结合我省招投标工作实际,在219号令的基础上数易其稿,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建立全省统一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强化招投标市场监管功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市场主体自觉规范市场行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证招投标行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该《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招投标市场监管力度,更好地发挥招投标制度在促进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内涵

    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性原因,也有工作层面的原因。《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是体制创新的产物。与省政府219号令比较,该《办法》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创新了领导体制。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省招投标工作的统一指导协调,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招投标市场的综合监管,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这种监管构架符合我省实际。二是强化了监管效率。建立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这是针对目前我省招投标领域管理分散、政策规定不统一、监管部门缺失和监管工作缺位等问题作出的积极探索。三是扩大了强制招标范围。将强制招标范围从工程建设项目,扩大到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医疗器械和药品集中采购等领域。四是加强了综合招投标中心建设,积极推进进场交易。各级政府先后成立了综合招投标中心,在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通过推进进场交易,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五是加强了评标专家总库建设和管理。协调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性评标专家总库,各地、各行业根据需要建立专家子库,与总库联网运行,实现专家资源共享,确保评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六是强化了法律责任。对招投标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更加科学、具体的规定,同时明确了执法主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规章支撑。

  三、加强领导,不断提高我省招投标管理水平

    “十一五”时期,是全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将持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招投标事业将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各级政府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协调,抢抓机遇,促进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政府306号令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确保政令畅通。
    综合监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市场综合监管的职责,在省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的统一指导、协调下,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共同做好监管工作;要尽快建立全省统一的管理制度、运作规范、评标专家总库及专家管理制度,组建并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要对全省各级综合招投标中心实施全过程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认真做好全省招投标的统计、分析和培训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本行业招投标监管工作。同时,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综合监管部门,共同搞好招投标市场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各地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使其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加大违法行为举报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级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招投标中心,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履行职责,狠抓队伍和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监管水平。
    招投标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各方面十分关注,责任重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不断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努力开创招投标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字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