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综合招投标中心主任座谈会在随州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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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工作动态】 点击数:3697 更新时间:2007/12/3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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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综合招投标中心主任座谈会在随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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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
综合招投标中心主任座谈会在随州召开
为贯彻落实11月24日在随州市召开的“全省落实‘四项制度’暨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以下简称“306号令”)在全省贯彻实施,11月25日,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在随州市随州宾馆组织召开了“全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综合招投标中心主任座谈会”。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丁贵桥、副主任刘鸣、蔡龙书、纪检组长董培志,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饶建国,管理办公室巡视员黄仲坚、副巡视员杨昌清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州)(黄冈市未参加)、神农架林区、直管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综合招投标中心主任共50余人出席了座谈会。会议由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鸣主持。
座谈会上,黄石、襄樊、宜昌、孝感、鄂州、恩施、随州等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先后介绍了本地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306号令”等法律法规,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以及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加强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接着,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省综合招投标中心主任蔡龙书就如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运作规范,廉洁高效的综合招投标平台等有关问题,同与会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了定期召开全省综合招投标中心业务工作研究会的倡议,得到与会代表的积极响应。座谈会上,代表们还就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拟订的与“306号令”相配套的部分实施细则进行了初步讨论。
最后,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丁贵桥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落实‘四项制度’暨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工作会议”精神,推进“306号令”的贯彻实施作了主题讲话。他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招投标工作要突出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尽快制订出台与“306号令”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使其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二是规范中心收费。按照文件要求,不能收取进场交易费,只能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场租信息资料费;三是推进全省招投标监管体系建设。按照“306号令”的要求,尽快把招投标监管机构建立起来,通过加强工作联系和业务交流,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全省统一的招投标监管体系,推动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组建省招投标协会。通过协会研究制定统一的招标业务流程标准、从业岗位标准、招标文件范本和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不断加强行业自律;五是定期开展全省招投标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秩序;六是建立统计报表制度。通过统计分析,真实掌握全省招投标工作状况,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七是组织学习交流。通过相互学习交流,扩宽工作视野,借鉴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八是抓好全省系统业务培训。通过有计划地举办招投标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促进招投标综合监管服务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召开全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综合招投标中心主任座谈会,在我省乃至全国都是首创,它对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立统一的招投标综合监管体系和招投标市场运行机制,实现招投标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1、全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综合招投标中心主任座谈会现场
2、丁贵桥主任作大会主题发言
3、刘鸣副主任主持会议
4、蔡龙书副主任在座谈会上发言
5、会议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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