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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安县七里坪镇、杏花乡两乡镇2013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答疑澄清通知
所属栏目:【工作动态】 点击数:4221 更新时间:2014/3/13 【字体: 】【关闭窗口

关于红安县七里坪镇、杏花乡两乡镇2013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

答疑澄清通知

 

一、招标文件第20页合同主要条款违约责任中关于工期的违约责任是“工期每延误一天按500元/日罚款,工期延误款限额为不小于中标价的3%”,投标文件格式第40页七、对本项目工期及质量的承诺中承诺“若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罚款标准为按总造价以每日0.5‰扣除工程款”,请问误期责任处罚依那个为准。

答:本项目工期每延误一天按500元/日罚款,工期延误款限额为不小于中标价的3%”。

 

 

招标人(盖章):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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