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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安县七里坪镇、杏花乡两乡镇2013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答疑澄清通知 | |
所属栏目:【工作动态】 点击数:4221 更新时间:2014/3/13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关于红安县七里坪镇、杏花乡两乡镇2013年度低丘岗地改造项目 答疑澄清通知 一、招标文件第20页合同主要条款违约责任中关于工期的违约责任是“工期每延误一天按500元/日罚款,工期延误款限额为不小于中标价的3%”,投标文件格式第40页七、对本项目工期及质量的承诺中承诺“若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罚款标准为按总造价以每日0.5‰扣除工程款”,请问误期责任处罚依那个为准。 答:本项目工期每延误一天按500元/日罚款,工期延误款限额为不小于中标价的3%”。 招标人(盖章):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14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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