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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华家河镇双河等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819 更新时间:2012/11/26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华家河镇双河等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 示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红安县华家河镇双河等村集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红安县国土资源局。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671.7331公顷,预计投资约242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2072.4448万元,拟划分5个标段进行招标。 2、招标主要内容为:详见各标段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内容,具体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其它工程、田间道路、村庄整治等项目。 3、工程地点:华家河镇祝家楼村、双河村和付冲村等3个行政村。 4、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5、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须是2011年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并在网上公示,且不在处罚期间的叁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 5、投标人(含投标单位法人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必须提供经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 6、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或叁级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需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原件; 7、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应为本公司注册的建造师(含持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或叁级项目经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起止时间为 收 款 人: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红安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00409555170010001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招标人凭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表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名称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单位名称。未能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原渠道退回各投标人基本账户。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先报名、抽签确定投标入围资格及投标标段,开标后再进行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报名单位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证原件,同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证、身份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1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文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 2、抽签确定投标入围资格及投标标段 本次招标一个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本项目分5个标段,每标段正式投标人确定为7家,合计35家。报名及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超过35家的,抽签确定投标入围资格和标段;报名及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足35家的,原则上按平均分配各标段投标人数量进行抽签确定标段,不能平均分配时靠前标段多一家投标人。抽签办法:按报名顺序先抽取顺序号,然后按顺序号抽取入围号,入围家数为35家,1-7号为一标段入围号,8-14号为二标段入围号,15-21为三标段入围号,22-28为四标段入围号,29-35为五标段入围号,35号以后编号为非入围号。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报名时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或叁级项目经理于 抽签确定投标入围资格及投标标段后,入围的投标单位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获取招标文件及光盘、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光盘、图纸及技术资料每套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时间为 3、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需提交《投标资格后审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则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好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送达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后审工作,资格后审为合格制审查。凡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4、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安招标采购网(www.hazbcg.com)、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www.hbgtzzb.org/index.aspx)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713-5281635 代理机构:宜 联系人:谭国平 电话:15997675208 二0一二年十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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