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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至熊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807 更新时间:2012/12/12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至熊河公路改建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红安至熊河公路已升省道,是我县“三纵五横”主骨架网中第二横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已列入红安县2012冬建工程,拟按二级公路改建,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部门补助和地方自筹。现该路线的“工可”和初步设计已完成,招标人为红安县交通运输局,现对该项目全线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及防护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红安县至熊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全25.1公里,技术标准为公路二级。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13年1月至2013 11 月,共 10  个月(具体工期安排见投标人须知附件4,监理服务期为 10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表1-1  本项目监理合同段划分及工作内容表

合同段

包括的监理机构

长度(KM)

所属县市

工作内容

全合同段

驻地办

25.1

红安县

承担相应的施工监理工作(路基、桥梁、涵洞、防护工程及施工安全监理的全部监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路基、桥梁、路面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各一份于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3年1月8日14:30,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站上发布,网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红安县陵园大道61号

邮政编码:438400

联 系 人:金先生 袁先生

电    话:0713-5242326

传    真:0713-5242861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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