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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觅儿寺镇茶庵庙等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086 更新时间:2012/12/17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觅儿寺镇茶庵庙等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红安县觅儿寺镇茶庵庙等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红安县国土资源局。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红安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666.67公顷,预计投资约145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265.687万元,拟划分3个标段进行招标。

2、招标主要内容为:详见各标段规划设计方案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内容,具体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它工程、村庄整治等项目。

3、工程地点:觅儿寺镇茶庵庙村、黄家岗村、张胡家村、分水岭村、周家楼村、凉亭村等6个行政村。

4、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5、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须是2011年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并在网上公示,且不在处罚期间的叁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

5、投标人(含投标单位法人或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该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

6、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或叁级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需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原件;

7、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应为本公司注册的建造师(含持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或叁级项目经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起止时间为2012年1217日起至2013年 1 4 日16时30分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收 款 人:红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红安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00409555170010001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招标人凭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明细表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名称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单位名称。未能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原渠道退回各投标人基本账户。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  12 17 日至20121221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或叁级项目经理)持下列资料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每套200元,售后不退。报名不分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或叁级项目经理)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叁级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资格(上岗)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11年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的企业名称必须与网上公示的名称一致,若企业名称不一致时,须备案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投标人须在报名资料封面上标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度登记备案顺序号,以备核查。

    (4)另需提供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建造师或叁级项目经理身份证四个证件复印件一套并注明 “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察机关查询使用。

上述资料不完整的,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投标人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招标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2、抽签确定投标入围资格及投标标段

报名时不分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均需同时投标所有标段,投标格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3 1 10 日上午 9 时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进行抽签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标段,然后进行公开开标,每家投标单位仅随机抽取的标段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在报名时确定的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参加抽签、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2)标段抽取办法

本项目采取有限数量制,拟划分为3个标段,每标段确定7家正式投标人,合计21家。报名及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超过21家的,抽签确定投标入围资格和标段;报名及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足21家的,原则上按平均分配各标段投标人数量进行抽签确定标段,不能平均分配时靠前标段多一家投标人。

具体抽签办法详见: ①在监督人员及投标人的监督下,将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 1 4 日16时30分前到账)的投标单位的名单装入号球,并放入号箱内,由招标人代表按标段顺序分别随机抽取各标段的投标人。②按照各标段投标人的数量,由招标人代表来随机确定投标人入围资格及所投标段,从一标段开始依次抽取相应数量的号球,并记录。如:一标段投标人数量为7家,先依次抽出7个号球,其号球内标明的投标单位即为一标段的投标单位;一标段抽取完后再开始抽取二标段的投标单位,直至所有标段抽完,未抽出的号球内的投标单位为未入围投标人。经监督人核实无误后在标段确认表上记录。未入围标段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开启,未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 1 10 日上午9时,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好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送达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后审工作,资格后审为合格制审查。凡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4、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 1 10 日上午9时)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在报名时确定的建造师本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www.hbgtzzb.org/index.aspx)、红安招标采购网(www.hazbcg.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0713-5281635

代理机构: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电  话:15098006920

2012年 1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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