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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重型手工打包带供应商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3323 更新时间:2014/5/30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重型手工打包带供应商招标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重型手工打包带供应商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实施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受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1、采购货物:
2、交货地点:红安县采购方指定仓库; 3、交货期:按业主采购订单组织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近两年(2012、2013年)专业质检(卫生)部门出具的拟投打包带的质检报告或卫生许可证; (4)具有重型手工打包带生产资格的生产供应商; (5)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6)投标人拟投产品必须符合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合格供应商目录》; (7)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供货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下同)内须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该业绩应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报名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1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拟投打包带的质检报告或卫生许可证;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www.hazbc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网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联 系 人:占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伍芬华 电 话:027-87251252 027-87251231 传 真:027-87122450 电子邮件:hbzhaobiao@163.com 网 址:www.hb-ts.com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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