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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房地产管理局拟建园区四期公租房工程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898 更新时间:2013/4/3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房地产管理局拟建园区四期公租房工程 招 标 公 告 红安县房地产管理局拟建园区四期公租房工程,已经由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园区四期公租房工程 2、施工地点:红安新型产业园东环线及1号路交界处 3、投资总额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A1、A2、A3、A4号楼约1300万元; 二标段 B1、B2、B3、B5号楼约1100万元 4、质量要求和工期:质量合格、工期200天. 二、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具有主项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专业承包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相应专业叁级及以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办法,分两个标段,分别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标书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3年4月3日起至2013年4月11日下午16:0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建设局注册登记。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 0713---5256733 红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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