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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觅儿新型产业园综合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836 更新时间:2013/5/22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觅儿新型产业园综合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红安觅儿新型产业园综合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已经由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红安觅儿新型产业园综合市政配套设施工程

2、施工地点:红安县新型产业园

3、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觅儿新型产业园58号公路综合市政工程(东内环线)。工程内容包括:五网及市政配套工程。工程起点:46号公路,止点62号公路,道路全长4366米;

第二标段:觅儿新型产业园五号路东西段综合市政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五网及市政配套工程,工程全长5367米。西段工程:起点为一级路交叉口,止点24号路交叉口,道路全长3277米。东段工程:起点阳福路交叉口,止点为32号公路,道路全长2090米

第三标段:觅儿新型产业园30号路综合市政工程(东环线)。工程内容包括:五网及市政配套工程。道路起点为21号路,止点为62号路,道路全长4464米 ;

第四标段:觅儿新型产业园29号路综合市政工程。道路起点7号路交叉口,止点8号渠南交叉口,道路全长3600米。

4、质量要求和工期:质量合格、工期90天。

二、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程专业承包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最低投标价法,四个标段分别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标书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3年5月22日起至2013年5月 28日下午16:0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  0713---5256733

 

 

红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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