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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拟建红安县客运总站工程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3088 更新时间:2013/7/22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拟建红安县客运总站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红安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拟建客运总站工程,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交计[2012]86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内土建、水电、装饰工程    

(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 红安县城关镇东上店村  

(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  8  28  日,工期 180 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优良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合格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为  5 名,采取初步审查、详细审查、综合评分法等程序,按得分由高到低取前五名入围

6、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3年7月 22日至 2013 年7 月 26 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 14:3017:30分, 红安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于 2013 7 30  15:00时以前送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红安县客运总站工程”字样。

8、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人将申请评审结果及时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13  年7319:00之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投标保证金50万元(不接纳现金,以转账方式存入),存入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同一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1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14、报名地址:红安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张工   13593666537

 

红安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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