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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安干部学院污水处理及水系综合治理示范建设项目设备、工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845 更新时间:2013/8/23 【字体: 】【关闭窗口

   湖北红安干部学院污水处理及水系综合治理示范建设

项目设备、工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红安干部学院污水处理及水系综合治理示范建设项目设备、工艺安装工程,已由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鄂财建发【2012】236号)文件、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1】418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请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程总投资约1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两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需具备相应专业叁级或以上。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分办法,取第一名中标。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报名时间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3年8月26日起至2013年8月30日下午16:0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

7、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电话:  0713---5256733

 

 

湖北红安干部学院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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