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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文化中心建设指挥部中心大剧院及游客接待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1868 更新时间:2013/9/24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文化中心建设指挥部中心大剧院及游客接待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红安县文化中心建设指挥部拟建中心大剧院及游客接待中心装修工程,已经由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文化中心大剧院及游客接待中心装修工程

2、施工地点:红安县文化中心

3、投资总额:一标段大剧院装修工程8217455.62元;

二标段游客接待中心装修工程3705414.37元。

4、建筑面积:一标段7534.75平方米,二标段4638.73平方米。

5、质量要求和工期:质量合格、工期一标段为210天,二标段为120天。

二、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需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办法,分二个标段,分别取第一名中标。(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对该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如至投标截止时间报名家数超过柒家,包括柒家则采用资格预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标书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3年9月24日起至2013年9月29日下午16:0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  0713-5256733

 

红安县文化中心建设指挥部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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