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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2013年度金沙河项目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1961 更新时间:2013/11/25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2013年度金沙河项目区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2013年度金沙河项目区工程已由鄂发改审批【2013】10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红安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国内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建设内容如下:

第1标段赵河片(合同编号:PGDSTLS/2013SG/C1):土坎坡改梯、植物护坡、田间道、配套水系;

第2标段福德片(合同编号:PGDSTLS/2013SG/C2):土坎坡改梯、植物护坡、田间道、配套水系;

2.2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近3年内(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水土保持工程,且水土保持工程业绩累计达到800万元以上;必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具有施工承包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注:不得为联营或分包、转包合同,该合同书必须与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直接签订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的,将提请有关监管部门进行处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

(6)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7)申请人须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根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

3.4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4.资格预审方法和入围家数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入围家数每标段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于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近三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

(6)申请人须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7)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外省企业提供);

(8)企业近三年完成的水土保持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9)申请人于2013年11月到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

 (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获取网员证。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上午09时00分00秒,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名单确定后,招标代理人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投标邀请书),邀请合格申请人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红安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安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金花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伍芬华

电    话:027-87251252

传    真:027-87122450

电子邮件:hbzhaobiao@163.com

网    址:www.hb-ts.com                                 

日    期: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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