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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安县委红安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拟建政务、商务、规划、评审室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111 更新时间:2013/12/2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中共红安县委红安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拟建政务、商务、规划、评审室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中共红安县委红安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拟建政务、商务、规划、评审室装饰装修工程,已经由红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 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红安县政务、商务、规划、评审室装饰装修工程 2、施工地点:小北街6号 3、投资总额:约18万元 4、建筑面积:约154平方米 5、质量要求和工期:质量合格、工期45天 二、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需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最低投标价法,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如至投标截止时间报名家数超过玖家,包括玖家则采用资格预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标书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3年12月2日起至2013年12月9日上午10:0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 0713-5256733 中共红安县委红安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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