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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八里湾镇中和司等村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373 更新时间:2014/3/4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八里湾镇中和司等村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HRJ2014006HA

一. 招标条件

红安县八里湾镇中和司等村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黄冈市八个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鄂土资批[2013]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红安县八里湾镇刘明秋村、袁家岗村、旺家田村、中和司村

2、招标范围: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等。

3、工期要求:工期共300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DB42/T564-2009)、《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合格要求。

5、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6、工程投资额:红安县八里湾镇中和司等村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总投资额约282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3541194.1元,共分为 5 个标段;其中1标段5421325.1元;2标段5756458.97元;3标段4272288.24元;4标段4043208.02元;5标段4047913.77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2011年度土地整治项目登记备案的且未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

5、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所载单位应为本投标单位,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市政、水利或公路;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

6、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7、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查询申请函、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所有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亲自到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查询;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查询咨询电话:0713-5283270);

8、在红安县有在建土地整理项目且未验收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9、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11月16日发布的《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整治项目专项清理活动中发现中介机构存在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鄂土资发[2012]111号)中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10、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2013年9月29日发布的《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核实2012年度土地整治项目大检查中发现中介机构存在主要问题的通知》(鄂土资办函[2013]69号)中涉及到项目经理同时在5个以上(含5个)项目重复任职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11、本批次共8个项目,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项目报名,如发现参与两个及以上的投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将采取先报名(不分标段)、开标时进行资格后审抽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日至2014 1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七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需持项目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报名(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备查)。申请人须在报名资料封面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报名项目经理名称及其手机号码、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度登记备案顺序号,以备核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年检不能递交原件的,若在有效期内,可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若超出有效期的,除能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年检已经合格的证明资料外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外省来鄂投标人需另提供在鄂备案登记证明及其他证件。

3、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其他技术资料每套5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标段(¥100000.00),投标保证金由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投标人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763720104000857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安支行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4  4日下午17时00分前。汇款时请注明:“红安县八里湾镇中和司等村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红安县八里湾镇中和司等村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截止时间为2014  4 11 日上午930分前;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七楼开标大厅(因开标场地原因,对湖北省国土整治局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变更时间以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如再有变动将在开标前三天在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发布紧急通知,敬请关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须知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时组织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按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弃权处理,其投标文件为废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红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 0713--5281635  13886427124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1866691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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