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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小火连畈等十九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596 更新时间:2014/4/10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小火连畈等十九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小火连畈等十九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冈水利库 [2013]86、[2013]88、[2013]90、[2013]91、[2013]92、[2013]96、[2013]101、[2013]103、[2013]104、[2013]105、 [2014]28、[2014]29、[2014]30、[2014]31、[2014]32、[2014]33、[2014]34、[2014]35、[2014]36号文批准建设,投资计划已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红安县小型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第1标段(HASJZSK/SG2014/C1):小火连畈、腊树塘、凤庄、大岔、王家冲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2标段(HASJZSK /SG2014/C2):七角山、花线沟、叶家岔、秦家岔、刘家湾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第3标段(HASJZSK /SG2014/C3):保安寨、大石皖、杨家寺、石家岗、马家垅、蛇山冲、蚌蚌堰、董家、黑山冲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第4标段(HASJZSK /JL2014/C4):红安县小火连畈等十九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不含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须至少承接过一个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施工业绩; (6)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根据标段顺序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签订建设监理合同日期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个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建设监理业绩。 (4)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3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获取网员证。 3.5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取得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证明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施工单位的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近2年(从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往前推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投标单位派代表于 (1)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www.hazbc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网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安县小型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叶科长 电 话:0713-5241001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红坪大道号旁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伍芬华 电 话:027-87251252 027-87251231 传 真:027-87122450 电子邮件:hbzhaobiao@163.com 网 址:www.hb-t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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