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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中医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2014采037号 | |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3129 更新时间:2014/8/25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中医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2014采037号 红安县中医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经红安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红安县中医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总投资:约70-100万元,单价总投资约11.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销售商。 4、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取得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证明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近2年(从本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往前推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报名时间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自公告之日2014年8月25日起至2014年8月29日下午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七、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八、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中医医院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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