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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教育局学校后勤物资配送管理中心仓储房舍维修工程招标公告(2014建057号)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432 更新时间:2014/4/21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红安县教育局学校后勤物资配送管理中心仓储房舍维修工程招标公告(2014建057号) 红安县教育局学校后勤物资配送管理中心仓储房舍维修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红发改社会【2014】12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红安县教育局学校后勤物资配送管理中心仓储房舍维修工程 2、施工地点:红安县高桥镇 3、工程总投资:38.6万元,政府性投资。质量要求:合格,工期60天。 4、工程概况:挖运土方1288立方米。新建浆砌石钢筋混凝土挡墙,长80米、均高4.1米、均厚0.93米。新建砖砌混凝土排水沟,长80米、宽0.6米、深0.5米。 二、 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具备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施工企业,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如至投标截止时间报名家数超过9家,包括9家则采用资格预审)。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4年4月22日起至2014年4月28日下午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及B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C证及上岗证)、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并到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教育局学校后勤物资配送管理中心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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