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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基础设施、设备故障应急处置的零配件加工、零星维修、应急维修以及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506 更新时间:2014/4/22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基础设施、设备故障应急处置的零配件加工、零星维修、应急维修以及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服务采购行为,提高零星维修持续保障能力,经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的基础设施、设备故障应急处置的零配件加工、零星维修、应急维修以及工程项目配套服务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人。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的委托,本次招标公告定于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9日17:00在湖北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网(www.hubeibidding.com)上同时发布,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红安卷烟厂基础设施、设备故障应急处置的零配件加工、零星维修、应急维修以及工程项目配套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类别8个标段,下表为本次招标选择合格服务供方需求的明细要求。
注1:①特种设备: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受质量技术部门监管的设备。②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其它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器大于或者等于 注2:厂内机动车辆:是指从事厂内起重、装载、运输作业的各类机动车辆。 2、累计概算额约557万元。具体维修内容以红安卷烟厂签发的维修申请表或申请报告内容为准,按实发工程量据实结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和技术要求”。 3、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100%自有,已落实; 5、招标编号:HBCZ-1416121-140205 二、服务有效期、服务地点 表1-2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共同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具备国家相关纳税资质,且能按章对国家缴纳税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相应的生产、制造和加工能力,具有相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企业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等可满足招标标的需求。 3.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设备故障处置的快速处理预案和质量保障,以确保采购人对故障处理的时间需求。 4.投标人有完善的质量保障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 5.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加工能力、生产场地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在施工现场确保能做到人员持证上岗。 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方的技术需求,施工的技术保障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7. 8.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技术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要求。 9.近三年(2011年1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违约等)。 10.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包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2、各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除标段7外其他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快速反应的能力,确保在红安卷烟厂需求的时间内能及时排除设备故障隐患。 1)标段1投标申请人需具有能满足招标方零配件需求的机加工制造能力。 2)标段2投标申请人需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标段3投标申请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叁级及以上的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急维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急维修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3级及以上资质,并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和管理;(2)投标人如果不是湖北企业,则在湖北地区应有专职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注册有效证件为准)。 4)标段4投标申请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发动机修理、车身修理、电气系统修理、喷油泵、喷油器维修)专业维修贰级及以上的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标段5投标申请人需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6)标段6投标申请人需从事电动机维修专业,并具备中级技工的上岗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7)标段7投标申请人需具有建筑业企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分管项目经理也需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附加合格条件证明材料:1)申请人承诺书。(2)人力资源。(A)企业组织机构、人员情况;(B)拟派项目经理;(以上材料应加盖公章)。 8)标段8投标申请人是从事空调(含中央空调)、去湿机设备安装、维修的单位,上岗人员具备制冷设备维修上岗资格。 五、投标报名方式 按下列步骤进行投标报名。 步骤1: 按照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简称中心)的要求在报名公告有效期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和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湖北省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注册手续。 2、携带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办理的网员注册(或备案)证和法人授权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发票。未缴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其它允许的报名方式:无。 六、 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人应以自己的名义并以标包为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2、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适用本项下条款。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每标包人民币1万元。 (2)收款单位名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63 7201 04000 8570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安支行 (3)递交方式:电汇或转账 (4)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5)投标保证金提交咨询电话:0713-5256733。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合法签署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开标现场:湖北省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其他允许的递交方式:无。 八、联系方式 (1)与招标有关的事项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组织机构联系。 (2)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地址: 湖北省红安县红金龙大道1号 联系人: 李绍建 联系电话: 0713—5257503 (3)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总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B座7-9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027-87816666转8912(7楼服务大厅)、13006141446 传真:027-87235788 联 系 人:曹志强、曹文芳、邓凡平 邮箱:1300614144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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