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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卷包除尘、中央空调、动力制冷系统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538 更新时间:2014/4/28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卷包除尘、中央空调、动力制冷系统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卷包除尘、中央空调、动力制冷系统设计已由鄂烟工[2014]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投资计划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卷包除尘、中央空调、动力制冷系统设计 2、工程建设地点:湖北省红安县红金龙大道1号 3、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概况: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卷包除尘、中央空调、动力制冷系统设计招标,项目总投资949万元。(具体的投资额以最后中标的合同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轻纺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下同)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36个月,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下同)内须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应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5)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获取网员证。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报名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1份。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提供企业近三年的类似业绩1项(合同协议书); (5)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www.hazbc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网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联 系 人:吴吉锐、陈一元 联系电话:0713-5243328 传真:0713-5242989 QQ1060978955;E-mail: hachyy@ha.hbtobbaco.cn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伍芬华 电 话:027-87251252 027-87251231 传 真:027-87122450 电子邮件:hbzhaobiao@163.com 网 址:www.hb-ts.com 日 期:2014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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