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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公安局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BT项目招标公告 (2015采03号)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3795 更新时间:2014/12/25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公安局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BT

项目招标公告 (2015采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红安县公安局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BT项目经红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运营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红安县公安局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BT项目;

采购编号:2015采03号;

项目总投资额:约1600万元。

建设方式:BT模式

资金情况:所需费用支付期为5年,每期具体支付金额由公安局与承建单位协商约定。

二、投标运营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运营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3、运营商投标的摄像机及存储产品必须取得公安部检验报告;

三、报名时间及投标运营商报名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自公告之日2014年12月25日起至 2014年12月31日下午16时止;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报名需持:

1、运营商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原件携带备查);

2、运营商资质证书 (复印件盖章,原件携带备查);

3、企业简介;(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运营商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运营商进行核查,合格的运营商方可参加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保证金为: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

     1、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帐户汇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银行开设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2、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简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以便查对核实。于2015年1月19日下午16:00前缴至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3、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保证金进帐时必须在进帐单上注明该工程名称。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安支行营业室

账号:17637201040008570

收款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9:00时止。

开标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红安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公安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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