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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资规告字〔2026〕08号 | |||||||||||||||||||||||||||||||||||
| 红资规告字〔2026〕08号 | |||||||||||||||||||||||||||||||||||
| 所属栏目:【土地产权】 点击数:357 更新时间:2026/8/6 16:53:17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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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资规告字〔2026〕08号 经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专项工作机制批准,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的、拖欠土地出让金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之外,均可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起始价及成交价均为土地价款。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告时间: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26日。挂牌出让文件到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申请人于2026年8月27日08时至2026年9月7日17时止,到城关镇红金龙大道15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土地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7日17时,逾期到账不具备竞买资格。(以保证金专户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企业转账发起时间不作为认定依据。跨行转账延时、银行清算延迟等风险全部由企业自行承担。建议企业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至少2个工作日完成转账)。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 五、竞买申请资料: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按照时间规定向我局提交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票据等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竞买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人还应提供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竞买申请单位提交的所有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印章。 六、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6年9月7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不包括因不可抗力或出让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七、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起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08时至2026年9月9日10时。 八、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宗地只按现状出让。 (三)申请人在公告期间可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四)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竞买的,竞买行为无效。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158号 联系电话: 13487020792 13986537716 联系人:张燕 方韦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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