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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资规告字[2025] 14号
所属栏目:【土地产权】 点击数:131 更新时间:2025/10/29 9:20:22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资规告字[2025] 14

经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

(出让金)(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投资强度

亩均税收

建筑限高

m

2025038G

红安县觅儿寺镇王槐湾村、凤凰山村

29802.5

工业用地

1.2

40%-60%

15%

/

/

24m

50

50

498

 

2025039G

红安县城关镇驷马山社区

16235.1

工业用地

1.0

40%-60%

15%

/

/

/

50

44

432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

价款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失信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自然人不得竞买商品住宅用地。竞买商品住宅用地的竞买人还应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起始价及成交价为土地价款(不包含地上建筑物价值)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预告时间20251029日至20251117日。挂牌出让文件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申请人于2025111708时至2025112611时止,到金沙大道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112610时。(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

五、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51126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竞得人的保证金按来款渠道退回,竞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六、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

2025111708时至2025112810时。

七、竞买申请登记:

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我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宗地只做现状出让。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红安县城关镇金沙大道

联系电话:07135281627  18871300002  

联系人:冯旭  方韦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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