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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机关大院后院改造工程HAC2023258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公告 | |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5150 更新时间:2023/12/6 15:14:32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 |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机关大院后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机关大院后院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进入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a.hbncp.com.cn)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C2023258 2、采购计划备案号:红采计备【2023】XM0252号 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机关大院后院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7.221880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报价为无效投标) 6、最高限价:87.221880万元 7、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机关大院后院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涵盖的范围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施工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建造师。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a.hbncp.com.cn) 3、方式: (1)本项目交易网站为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a.hbncp.com.cn),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2)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 (3)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或2372645290)。 4、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4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1、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2、地点:2023年12月18日下午14点00分至14点30分之间进入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a.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文件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文件公告中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 地 址: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 联系人:谢涛 联系方式:13597588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713-525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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