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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七里坪镇石门山等三个矿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二次)HAC2022230A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公告
所属栏目:【采购公告】 点击数:2946 更新时间:2022/11/22 15:01:10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七里坪镇石门山等三个矿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红安县七里坪镇石门山等三个矿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a.hbncp.com.cn)网上自行下载询价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C2022230A

2、采购计划备案号:红采计备【2022】XM0222号

3、项目名称:红安县七里坪镇石门山等三个矿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19.5(万元)

6、最高限价:19.5(万元)

7、采购需求:

为加快推进我县建筑石料矿权投放工作,扎实做好我县建筑石料矿权出让前期基础工作,根据矿业权出让工作需要,拟对七里坪镇石门山扩大矿区范围出让、杏花乡沙河湾和八里湾镇中和司矿区设立矿权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投标优惠政策: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2)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如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招标人承诺将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3)投标人如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投标人如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文件的要求: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6)本项目是否适用以上政府采购政策:适用。(7)大、中型企业(联合体)报价扣除数值为6%。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投标单位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本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法人其本次投标将被拒绝;(2)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未被列入黑名单截图;(3)供应商需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矿业权评估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a.hbncp.com.cn)网上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3、方式:

(1)本项目交易网站为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a.hbncp.com.cn),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
(2)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询价文件;
(3)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或2372645290);
(4)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5日,获取时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2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a.hbncp.com.cn)进行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2年11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至09时00分进入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a.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询价的相关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0、2021)三年内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或银行扣款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158号

联系方式:0713-5242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隆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安县迎宾花园

联系方式:15527231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家成

电   话:155272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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