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华家河镇邓湾和杏花乡沙河湾矿区初步勘查项目征求意见公告发布日期:2022-09-07 14:00|发布单位:湖北隆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红安县|阅读次数: 9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HAC2022186 (二)项目名称:红安县华家河镇邓湾和杏花乡沙河湾矿区初步勘查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红采计备【2022】XM0180号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或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所提供资料须合格有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0、2021)三年内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加纳证明或银行扣款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如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将给予技术分总分加2分,加分为一次性加分,加之技术分得分满分为止。 (3)投标人如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投标人如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文件的要求: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6)本项目是否适用以上政府采购政策:适用。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投标单位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本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法人其本次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单位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未被列入黑名单截图; (3)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地质勘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项目预算:48.7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48.7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0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项目联系人邮箱(1729989794@qq.com)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发送完成后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人员。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和矿业权出让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15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红安县建筑石料矿权投放工作,扎实做好红安县建筑石料矿权出让前期基础工作,拟对华家河镇邓湾和杏花乡沙河湾矿区进行初步勘查,中标单位编制地质初勘报告,包括钻探、岩矿测试、其他地质工作。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158号 联系人姓名:刘主任 联系电话:0713-524227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隆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安县迎宾花园 项目联系人:刘家成 联系电话:155272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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