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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平衡表编制项目HAC2022178补充/变更/更正公告
所属栏目:【补充变更公告】 点击数:965 更新时间:2022/9/7 10:11:45 【字体: 】【关闭窗口

附件:红安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平衡表编制项目HAC2022178.docx


红安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平衡表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07 09:48发布单位:湖北隆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红安县|阅读次数: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AC202217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红安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平衡表编制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2-08-30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项目编号:HAC2022178,各投标人:经研究,对红安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平衡表编制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招标文件“6.评分标准”表格中“同类业绩(18分)”、“技术人员配备(16分)、企业综合实力(13分)”修改如下。(1)同类业绩(18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供应商具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国土大调查、耕地质量分类评估等项目业绩合同,每项得2分,最高得12分(提供中标结果公告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现修改内容为:近五年(2017年9月至2022年9月)供应商具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国土变更调查、耕地质量分类评估、确权登记类项目、土地用地预审、自然资源领域增减挂钩等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12分(提供中标结果公告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技术人员配备(16分): 原招标文件内容: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管理或土地规划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组成员(专业包含:土地规划专业、土地管理专业、城乡规划专业、测绘专业、地质矿产专业、评估专业)每提供1名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中级和初级职称的,得0.5分,累计最高得6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供应商应具备资产清查相应能力,提供参加过湖北省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培训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8分。(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现修改内容为: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管理或土地规划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除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专业包含:规划类、测绘类、土地管理类)每提供1名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中级和初级职称的,得1分,累计最高得1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3)企业综合实力(13分): 原招标文件内容:(1)供应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2)投标供应商2020年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得2分,B级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3)供应商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类、确权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4)供应商获得自然资源类或测绘类荣誉奖项,省级每项得1分,市级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现修改内容为:(1)供应商荣获“AAA”级信用证书的,得3分;荣获“AA”级信用证书的,得2分;“A”级信用证书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信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提供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类、确权类的、测绘类、地理信息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3)供应商获得自然资源类、测绘类、地理信息类荣誉奖项,省级及以上单位颁发奖项的,得2分,市级或相关协会颁发奖项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获奖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4)为更好实施该项目,供应商拟投入无人机、GPS、全站仪等专业设备;该设备为自有的每台设备得1分,该设备为租赁的每台得0.5分,满分为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设备自有的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设备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报价明细、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次),同时增加一项报价内容:“13.县级所有土地资源资产、矿产资源资产、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主表及附表)”。
3、除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以外,其他内容未改动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4、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上澄清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人文件编制,原计划开标时间不变。

3、更正日期:2022-09-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158号

联系方式:0713-5242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隆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安县迎宾花园

联系方式:15527231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家成

电   话:155272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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