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信息中心 >>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正文
红安县发展大道改造提升工程(公安局至杏花乡红色示范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2040(HBHA-202207SZ-010001001)招标公告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2469 更新时间:2022/7/21 14:50:56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发展大道改造提升工程(公安局至杏花乡红色示范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2040红安县发展大道改造提升工程(公安局至杏花乡红色示范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2040(HBHA-202207SZ-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A-202207SZ-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发展大道改造提升工程(公安局至杏花乡红色示范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2040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2]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红安县发展大道
建设规模:项目南起红安大道,向北至勇毅路,全长约9.07千米,红线宽度为5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公安局(红安大道)至郭受九(城南大道)段,主要完成污水管网改造和路灯提升改造。郭受九(城南大道)至杏花乡(勇毅路)段,主要完成绿化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雨污水管网、弱电管道及照明等工程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红安县发展大道改造提升工程(公安局至杏花乡红色示范路)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22
合同估算价:9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具备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②至少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③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③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是本单位人员。(6)财务要求:无亏损,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红安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杨涛

联系人:

殷洪运、程珊

电话:

13487043815

电话:

1738616307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

 

 

2022年07月21日

 

 

 

备注:/


【字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