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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4红安县八里至韩集段新建工程施工项目HAJ2022029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7659 更新时间:2022/5/14 20:38:09 【字体: 】【关闭窗口

S234红安县八里至韩集段新建工程施工项目HAJ2022029S234红安县八里至韩集段新建工程施工(HBHA-202205GL-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A-202205GL-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34红安县八里至韩集段新建工程施工项目HAJ2022029已由黄冈市交通运输局以黄交建[20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红安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八里湾镇闵家湾,顺接S234檀树岗至八里湾段,与川东大道平面交叉,向西北方向沿川东大道、觅儿大道展线,利用已有通道下穿沪蓉高速公路,至和平大道平面交叉处,沿和平大道向西展线至环湖路平面交叉处,之后向南新建路基布线至红安县与黄陂区交界处,止于红安县觅儿寺镇江家田村,对接234省道武汉市黄陂区段。路线全长11.942公里,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S234红安县八里至韩集段新建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6-30
合同估算价:14072.5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0516日至20220520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060809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红安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75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

邮编:

 

邮编:

430051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人:

王玉娇、桂卓潇

电话:

0713-5242326

电话:

027-848799531316324852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http://www.hbhuatong.com.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沙湖支行

:

 

:

70170155200001250

 

20220514

 

附录:

附录: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2019~2020年每年营业额不小于4000万元人民币。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5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的施工任务。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界面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crsList.shtml?refresh=1)作出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提供网页截图);

对正在公告期内的列入“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黑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提供“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www.hbcxpt.cn) 网页查询截图)

6

一、按照《省信用办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鄂信用办[2018]34)文件的规定,参与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企业,须提供《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见投标文件格式)

二、依法禁止下列企业参与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至少5年工作经验。要求专职。能长驻本项目,未经业主许可,不得擅离本项目工地。执有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A类或B类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至少5年工作经验。要求专职。能长驻本项目,未经业主许可,不得擅离本项目工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B类证书。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最低资格要求

路基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过公路工程施工工作。

路面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过公路工程施工工作。

桥梁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过公路工程施工工作。

质量检测人员

1

工程师及以上,五年工作经验。有负责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经历,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变动。

财务负责人

1

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五年工作经验,有参加或主办类似工程财务工作经历。

测量技术人员

1

至少二年工作经验,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测量工作。

3

执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资格C类证书,从事过类似工程的安全工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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