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园区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65(HBHA-202111FJ-010001001)招标公告 |
红安县园区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65(HBHA-202111FJ-010001001)招标公告 |
所属栏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056 更新时间:2021/11/19 17:41:00 【字体:小 大】【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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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园区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65红安县园区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65(HBHA-202111FJ-010001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HA-202111FJ-010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园区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1065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1】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红安县经济开发区园阳快线西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001.93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1935.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07.59平方米,建成后提供老年人床位200张。主要建设3栋7层框架结构的养护楼,1栋2层框架结构的康养楼,进行地面硬化约1500平方米,设立停车位30个,建设食堂、门卫室、消防控制室(含水池)以及围墙、大门等配套基础设施。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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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红安县园区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范围:以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为依据,结合地质勘察,编制整个园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方案设计并协助业主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园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筑及结构施工图包括主体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深化设计、给排水及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道路硬化及绿化等设计。须配合业主及图纸审查单位完成图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审查;配合以及协助业主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服务等工作。满足业主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业主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施工招标范围:按业主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业主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工程、给排水及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道路硬化及绿化等涉及到本项目相关内容的施工及竣工图绘制。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15 合同估算价:2856.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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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设计质量标准: 合格 。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等。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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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8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 EPC 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面积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财务要求: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如公司成立不满足年限,则从成立之日起算)5、信誉要求:5.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4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满足信誉要求) 6、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6.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6.2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B证;6.3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6.4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6.5拟派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岗在册正式员工,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本年度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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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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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红安县民政局 |
代理机构: |
湖北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红安县城关镇园艺大道1号 |
地址: |
红安县杏花大道建苏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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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韩猛 |
联系人: |
黄超 |
电话: |
18071223935 |
电话: |
1652713567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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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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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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