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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项目HAC202129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栏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点击数:4103 更新时间:2021/12/31 8:49:00 【字体: 】【关闭窗口

红安县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AC202129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红采计备【2021XM0280 

三、项目名称

红安县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

中标金额:80(万元)

服务类

名称:红安县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项目

服务范围:红安县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同签订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新田、邓鹏、张胜利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12-30

2、评审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安县东上店上店春晓还建房三楼)3号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1.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Word格式)传至邮箱:hbbdzbzj@163.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红安县交通运输局

址: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75号 

联系方式:13886427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黄州区东坡大道58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8771622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话:18771622269 

         2021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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